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。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,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。邮政行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“疫情要防住、经济要稳住、发展要安全”的要求,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邮政快递各项工作,奋力谱写加快交通强国建设邮政新篇章,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一、业务发展情况
(一)业务规模
2022年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完成1390.9亿件,同比增长2.7%。其中,快递业务量完成1105.8亿件,同比增长2.1%。
2022年邮政集团函件业务量完成9.4亿件,同比下降13.5%;包裹业务量完成1757.3万件,同比下降3.6%;订销报纸业务完成165.6亿份,同比增长1.0%;订销杂志业务完成6.9亿份,同比增长0.7%;汇兑业务完成433.3万笔,同比下降32.9%。
2022年邮政行业业务收入(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)完成13509.6亿元,同比增长6.9%。其中:快递业务收入完成10566.7亿元,同比增长2.3%。快递业务收入占行业总收入的比重为78.2%,比上年下降了3.5个百分点。
快递与包裹服务品牌集中度指数CR8为84.5。
(二)业务结构
2022年同城快递业务量完成128.0亿件,同比下降9.3%;异地快递业务量完成957.7亿件,同比增长4.0%;国际/港澳台快递业务量完成20.2亿件,同比下降4.1%。同城、异地、国际/港澳台快递业务量占全部比例分别为11.6%、86.6%和1.8%。
2022年同城快递业务收入完成684.5亿元,同比下降16.2%;异地快递业务收入完成5229.0亿元,与去年同期持平;国际/港澳台快递业务收入完成1161.1亿元,同比下降0.2%。同城、异地、国际/港澳台快递业务收入占全部比例分别为6.5%、49.5%和11.0%。
(三)区域结构
东、中、西部地区快递业务量比重分别为76.8%、15.7%和7.5%,快递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77.6%、13.4%和9.0%。东部地区完成快递业务量849.6亿件,同比增长0.4%;实现业务收入8196.8亿元,同比增长1.5%。中部地区完成快递业务量173.5亿件,同比增长10.1%;实现业务收入1417.0亿元,同比增长6.2%。西部地区完成快递业务量82.7亿件,同比增长4.6%;实现业务收入953.0亿元,同比增长3.6%。
快递业务量排名前五位的省份依次是广东、浙江、江苏、山东和河北,其快递业务量合计占全部快递业务量的比重达到65.8%,较上年前五位占比下降0.2个百分点。快递业务收入排名前五位的省份依次是广东、上海、浙江、江苏和山东,其快递业务收入合计占全部快递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64.7%,较上年前五位占比提高0.1个百分点。
快递业务量排名前十五位的城市依次是金华(义乌)、广州、深圳、揭阳、杭州、东莞、上海、汕头、苏州、泉州、北京、武汉、成都、温州和佛山,其快递业务量合计占全部快递业务量的比重达到51.1%。
快递业务收入排名前十五位的城市依次是上海、广州、深圳、金华(义乌)、杭州、北京、东莞、苏州、揭阳、佛山、成都、武汉、天津、郑州和宁波,其快递业务收入合计占全部快递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55.5%。
二、通信能力和服务水平
(一)机构设备
全行业拥有各类营业网点43.4万处,比上年末增加2.1万处,其中设在农村的11.7万处,比上年末增加0.1万处。快递服务营业网点23.1万处,比上年末增加0.3万处,其中设在农村的7.6万处,比上年末增加0.1万处。
全国拥有邮政信筒信箱9.2万个,比上年末减少0.3万个。全国拥有邮政报刊亭0.8万处,比上年末减少0.1万处。
全行业拥有国内快递专用货机161架,比上年末增加19架。全行业拥有汽车36.8万辆,比上年末增加1.9万辆,其中快递服务汽车26.5万辆,比上年末增加1.4万辆。
(二)通信网路
全国邮政邮路总条数4.4万条,比上年末减少0.2万条。邮路总长度(单程)1142.5万公里,比上年末减少50.3万公里。全国邮政农村投递路线10.4万条,比上年末减少0.1万条;农村投递路线长度(单程)414.7万公里,比上年末减少0.9万公里。全国邮政城市投递路线11.9万条,比上年末增加0.4万条;城市投递路线长度(单程)237.5万公里,比上年末增加3.6万公里。全国快递服务网路条数21.2万条,比上年末增加1.2万条。快递服务网路长度(单程)4870.4万公里,比上年末增加564.8万公里。
(三)服务能力
全行业平均每一营业网点服务面积为22.1平方公里;平均每一营业网点服务人口为0.3万人。邮政公司城区每日平均投递2次,农村每周平均投递5次。全国年人均函件量为0.7件,每百人订有报刊量为7.6份,年人均快递使用量为78.3件。年人均用邮支出956.9元,年人均快递支出748.5元。
2018-2022年人均用邮支出、快递支出和快递使用量情况
备 注:
1.本公报中邮政集团业务、通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关数据来自年报,其它数据为月报统计数据。
2.各项统计数据未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。
3.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,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。
4.全国人口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。